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不好要“問責”
學生發(fā)生嚴重心理危機事件要問責”、“學校需要開設專門的心理咨詢室并保證每周開放時間不得少于7.5小時”……昨日,東莞市教育局正式下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市中小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》(下簡稱《意見》)文件,落實了之前討論的關于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面的細則。
新生限時完成心理普查
“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”可以說是今年“兩會”最熱點的教育問題。《意見》中規(guī)定,為了預防和減少學生由于心理失衡而引發(fā)過激行為和傷害事故,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每學期的課時安排小學不少于8課時,初中不少于6課時,高中不少于4課時,職中根據(jù)《心理健康》課程設置安排課時。
教育局思政科有關負責人解釋,本次《意見》中,除了規(guī)定學校要保證心理健康教育的課時,還首次明確了新生入學兩個月內(nèi)應完成新生心理普查,并且從小學四年級開始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。“我們會對測量數(shù)據(jù)進行分析和評估,根據(jù)評估結果,對個別確實存在心理危機的學生確立預警預報級別,并根據(jù)預警級別通報班主任、德育處、主管副校長、校長和學生家長,落實專人跟蹤輔導?!?/P>
家校聯(lián)動做心理健康教育
“我們這次在加強中小學學校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時,還希望加強‘家?!穆?lián)動?!苯逃钟嘘P負責人告訴記者,從新學期開始,將鼓勵學校讓更多的家長走進心理健康教育課堂,讓家長也接受一些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“培訓”或者參與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課堂活動。
關于教育局局長楊曉棠之前提出的學生心理健康教育“責任制”的問題,也在《意見》中得到了落實。從新學期開始,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將正式有了“問責制度”的保障。按照規(guī)定,學校落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,校長為******責任人、分管副校長為第二責任人、專職心理教師和班主任為第三責任人。萬一在校園發(fā)生嚴重心理危機事件,相關人員將需要直接擔負責任。
要有“獨立”心理咨詢室
昨日,在新的規(guī)定中,首次對學校的心理咨詢室使用原則提出了細化的要求。其中,明確規(guī)定了學校要分別設置個別心理咨詢室和團體活動室,強調(diào)不得與其他辦公室合并。另外,對于心理咨詢室的管理和開放時間,也有了規(guī)定。“我們規(guī)定心理咨詢室需要有固定的開放時間,每周開放總時間不得少于7.5個小時?!庇嘘P負責人表示,心理咨詢室除了需要配備專職專業(yè)心理教師外,還要配備必需的心理測試專業(yè)工具,確保心理健康教育預警機制順利建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