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訪者咨詢: 我女兒兩歲,我的教育方式是什么都可以讓女兒自己玩,但是面對女兒有危險性的行為時,我開始還可以說服教育,但是如果女兒再犯就會用打手心的方法。而且一直會打到女兒不敢再干。這樣的方式對嗎?會給女兒的心靈造成傷害嗎?
咨詢師回復: 用傷害的方式來教導孩子不被傷害,并不能教導孩子正確地回避危險動作,反倒是一種鼓勵。兩歲的孩子處在對世界探索的旺盛期,充滿著新奇感與興奮。打是一種深刻的心理體驗,與“危險的活動”會形成一種連鎖,結果想去試試的欲望不是減少,而是增強。這就是為什么母親經常會對孩子說:“看看,讓你不去做,非要去做,現(xiàn)在活該了吧!”本意是為了保護她,結果傷害她的是你,這是教育的悖論。
比較好的做法是防患于未然,在孩子小的時候,她沒有危險意識,你可以不讓她接觸危險的地方,如池塘、石崖、馬路、電線插頭、火、開水瓶等。兩歲的孩子對大人語言的理解是不充分的,你嚇她、甚至打她會把她搞糊涂,要么產生一種恐懼,膽子真被嚇小了;另一種可能是,你不讓她干,她越干,讓你后悔晚矣。在孩子3歲的時候,家長可陪孩子去冒一些小險,幫助她理解危險是什么,尤其要演示給她遇到危險該怎么辦。比如走路時故意把她擠倒,然后告訴她在幼兒園孩子多的時候,會發(fā)生這樣的情況;教她在下樓梯、過窄道時如何避免擁擠。讓孩子犯一些小錯誤可以預防他/她犯大錯誤。
打孩子不好,一直打到孩子不敢再干更不好。教導孩子避免危險的方法不是不讓她做,而是告訴她每種事情都有比較安全的做法,遵循一定之規(guī),傷害就不會發(fā)生。如果孩子預先知道如何面對各種情景,自身防范的意識就慢慢成長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