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時電子報報導,美國華盛頓大學一項長達25年、針對兩千五百多對夫妻所做的研究顯示,夫妻兩人如果同樣有工作,都有收入,那么先生與妻子的薪資比例******是六比四,男方比女方多一點,這樣最能達到夫妻之間的“財務平衡”這樣呈現出婚姻和睦。
研究認為,如果先生的薪資比太太少或是相差無幾,先生較容易失去優(yōu)越感,同時妻子經濟獨立,就比較不愿意長期容忍先生的“缺點”,有時候先生可能只是沒有進步,就會被比較積極主動的妻子嫌棄,而成怨偶影響到婚姻和睦走向婚姻危機。
臺灣云萱基金會發(fā)現,七年之癢確實是臺灣婚變魔咒,婚齡六至十年是離婚高峰期。另外,根據美國一項長期研究顯示,貧賤夫妻百事哀,尤其男方收入跟女方比起來相形欠佳,夫妻就更容易走上分手的歧途。 同時臺灣云萱基金會也發(fā)表一項調查報告,發(fā)現婚齡六至十年是離婚高峰期,執(zhí)行長王招萍
指出,夫妻關系的不和睦,婚姻危機,夫妻離婚原因以個性不合最多,爭吵的原因以經濟為主,因為現代婦女受教育、工作機會提升,經濟獨立的婦女可以不必在不幸福的婚姻中忍氣吞聲,所以近年來聲請離婚的婦女比例與男性相差不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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